
康华中医
《审视瑶函·弃邪归正论》
一、治病如治军:需对症下药,不可乱投医
原文核心
“治病犹治乱破敌,综理无错,攻守得宜……夫有诸中然后形诸外,病既发者,必有形色部位之可验。”
解析
治疗原则:
治眼如治军,需精准判断病源(脏腑经络)、虚实轻重(如肝火实或肾阴虚),对症下药。
现代类比:类似感染性结膜炎需区分细菌(黄脓分泌物)或病毒(水样分泌物),针对性使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
误治根源:
盲目套用“菊花洗心散”“龙胆四物汤”等方剂,无效则归咎于药,实为“病不对药”。
案例:干眼症患者误服清热药(如黄连汤),反致眼干加重(“血凝变症”)。
二、常见误治:滥用凉敷与热疗
原文核心
“有以黄连汤、薄荷汤、泥浆、井水……以热攻热。”
解析
物理疗法滥用:
凉敷误区:井水、鸡子清敷眼虽暂缓充血(“爽快一时”),但致血管收缩,血流受阻(如过敏性结膜炎冷敷过度引发角膜水肿)。
热疗危害:饮酒、食辣、烘火“以热攻热”,实为火上浇油(如青光眼患者饮酒致眼压飙升)。
现代警示:
眼表炎症可适度冷敷(每次10分钟),但需避免低温灼伤;
热敷仅适用于睑板腺功能障碍(如麦粒肿初期),禁用于急性充血性眼病。
三、迷信偏方与巫术的危害
原文核心
“有以舌 目而珠破……谓之劫眼,决无此理。”
解析
荒谬疗法:
舌舔目:口腔细菌(如链球菌)引发角膜炎,甚至角膜溃疡穿孔(“珠破”);
巫祝劫眼:明灯照眼、摘草抡丝(如“放血疗法”)耗损眼力,加速黄斑损伤(如日光性视网膜病变)。
心理陷阱:
偶见自愈病例(如病毒性结膜炎自限性),误归功巫术,延误正规治疗(如急性青光眼错失手术时机)。
四、草药滥用:从“偏方”到“毒药”
原文核心
“或有因将草汁点洗,误中其毒者……如此妄治,皆愚人自取其祸。”
解析
毒性反应:
草汁点眼:如蒲公英汁含碱性物质,损伤角膜上皮(化学性角膜炎);
穴位贴毒:曲池穴贴敷**(发泡疗法)致眼压升高、眼球突出(继发性青光眼)。
现代教训:
“网红眼药水”含不明成分(如激素)致激素性青光眼;
针灸太阳穴操作不当,引发眼睑血肿或眶内感染。
五、庸医之害:滥治与误治
原文核心
“又有庸医图利……凡此皆医害之也。”
解析
医疗乱象:
过度治疗:非感染性结膜炎强用抗生素滴眼液(如氯霉素),破坏眼表菌群;
误诊误治:将视神经炎(需激素冲击)误诊为“肝火”,延误治疗致视神经萎缩。
责任归因:
医生未辨“肝肾本虚”(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而一味泻火(如龙胆泻肝汤),加速病情恶化。
六、正确治法:辨证为本,身心共调
原文核心
“大抵目病,由肝肾之本虚……病者必加之以清心寡欲,耐久医治,又何目病之不除哉!”
解析
辨证核心:
标本兼治:如青光眼需降眼压(治标)联合滋补肝肾(如杞菊地黄丸治本);
个体化治疗:儿童近视(“气血未定”)以行为干预为主,成人则需联合光学矫正。
身心调护:
清心寡欲:焦虑诱发干眼症,需心理疏导(如正念冥想);
生活管理:糖尿病患者控糖(HbA1c<7%)防视网膜病变。
哲学延伸:医学的“正邪之辨”
原文核心
“弃邪归正”
解析
儒家伦理:
医者仁心:如“君臣佐使”用药需恪守本分,不可为利滥治(如过度推销高价人工晶体);
患者守正:忌病急乱投医(如迷信“七天治愈白内障”广告)。
道家智慧:
顺应自然:老年性白内障成熟后手术(“待时而动”),非盲目追求“早切早好”。
现代延伸
科学就医:
精准诊断:OCT、眼底造影明确病变(如黄斑裂孔分期);
规范治疗:抗VEGF药物注射治湿性黄斑病变,替代“草药偏方”。
患者教育:
识破骗局:宣称“根治青光眼”的保健品均为虚假宣传;
定期筛查:40岁以上每年查眼压、眼底,尤其高血压、糖尿病人群。
结语:目疾之治,贵在“弃邪归正”——弃盲目滥治之邪,归辨证施治之正。医者以术正心,患者以智择医,方为护目延年之道。
附:《审视瑶函·弃邪归正论》
全文:<篇名>弃邪归正论
属性:治病犹治乱破敌,综理无错,攻守得宜,少失机权,变症先矣。
夫有诸中然后形诸外,病既发者,必有形色部位之可验,始知何脏何腑,某经某络,所患虚实轻重,然后对症医治,则综理清而攻守当矣。
夫何变症之有?今人治目,不知形症部分,辄乱投药,每受其害间有侥幸而愈,则往往引以为例,蒙害者甚多,亦不能尽具,略举数节,以为后戒。
且如人之患目者,皆曰服菊花洗心散、龙胆四物汤、三黄汤、明目流气饮、羊肝丸、补阴丸之类不见效,则反归怨于药,殊不知病不对药,非药之过耳。
有以黄连汤、薄荷汤、泥浆、井水、鸡子清、水晶、金银等物,取其凉气,以之熨洗,爽快一时,反致血凝,变症日增,亦不知悟,及疾成而始悔。
有人饮烧酒,食辛辣,烘火向日,谬云以热攻热。若尔人者,譬如浮蝣泛火,乃火将熄之时,被其一激而散,偶尔侥幸,遂以为常,比比夸以示人。吁!倘遇炎炽之病,是 敌以粮,授贼以刃也,此理之甚明,而人何不悟,可谓愚矣!有以舌目而珠破,不知其害者,不知舌乃心之苗,为心火之用,且又腥膻燥炙,无不皆尝,以之轻清脆嫩之目,焉得不伤破哉?
或曰∶古人 目而复明,非 之功乎。岂知古之 目,不过一二人而已,此实偶然巧合所致,岂可以此为例。又有信巫祝,而明灯向日,摘草抡丝,谓之劫眼,决无此理,《外台秘要》亦无此法。
屡有痕 水伤,俱由此致。盖努力强挣劳瞻,以耗弱之精华,而敌赫赫之阳光,安得无损?间有客热天行,银星微火自退之症,偶然幸愈者,则以为巫祝之灵,愈信鬼神而弃医,彼此夸援为例,而愚者遂以此为信,因成痼疾,而悔之迟矣。
吁!士大夫尚蒙其蔽,又况愚人乎。或有因将草
汁点洗,误中其毒者,有将毒草,贴于曲池、合谷、太阳等穴,而致目珠损凸者,有刮指甲金玉骨血等屑,点目而擦破其珠者,如此妄治,皆愚人自取其祸。若医者为之,则不才之甚者也。
又有庸医图利,证尚不明,滥治人疾,或不当点而强点,不当熨割而强熨割之,当开导而失于开导,至于用药,当补者而反泻,当泻者而反补,寒其寒而热其热,损不足而益有余,凡此皆医害之也。
故人有信巫而不信医者,决不可强之医,此下愚之甚者,虽强之医,而终无全功,反为所鄙。大抵目病,由肝肾之本虚,而后标病始发于目,未有本实而标病者然人有气血表里,虚实远近,男妇老幼缓急之异病,药有寒热温凉,君臣佐使,补泻逆从
反正之异治,要验症而辨其脏腑经络,察远近而审其寒热虚实,认症的当,病真理明,然后投之以药,则内外攻伐补泻,各得其宜,庶医无害人之过,人无损目之 ,病者必加之以清心寡欲,耐久医治,又何目病之不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