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华中医
《洄溪医案》中“失魂”与“游魂”两案,均以“魂”为名,揭示了情志惊骇或疑似“祟病”导致神志异常的复杂病证。徐大椿在其诊治过程中,展现了融医学、心理与社会文化因素于一体的高超技艺。以下是对这两则医案的贯通解析:
对应原文:
《洄溪医案·失魂》
失魂
平湖张振西,壁邻失火受惊,越数日而病发,无大寒热,烦闷不食,昏倦不寐。余视之,颇作寒喧语,而神不接。余曰:此失魂之证,不但风寒深人,而神志亦伤,不能速愈,亦不可用重剂,以煎方祛邪,以丸散安神,乃可渐复。时正岁除,酌与半月之药而归。至新正元宵,始知身在卧室间,问前所为,俱不知也。至二月身已健,同其弟元若来谢,候余山中。且曰:我昨晚脑后起一瘰,微痛。余视之,惊曰:此玉枕疽也。大险之证,此地乏药,急同之归,外提内托,诸法并用。其弟不能久留先归。明晨我子大惊呼余日:张君危矣。余起视之,头大如斗,唇厚寸余,目止细缝,自顶及肩,脓泡数千,惟神不昏愤,毒未攻心,尚可施救。急遣舟招其弟。余先以护心药灌之,毋令毒气攻内,乃用煎剂从内托出,外用软坚消肿解毒提脓之药敷之,一日而出毒水斗余.至晚肿渐消,皮皱。明日口舌转动能食,竟不成疽,疮口仅如钱大,数日结痂。其弟闻信而至,已愈八九矣。凡病有留邪而无出路,必发肿毒,患者甚多,而医者则鲜能治之也。
扬州吴运台夫人,患消证,昼夜食粥数十碗,气逆火炎,通夕不寐。余诊之,六脉细数不伦,神不清爽。余曰:此似祟脉,必有他故。其家未信,忽一日仆妇晨起入候,见床上一女盛妆危坐,以为夫人也,谛视则无有,因以告。夫人曰:此女常卧我床内,以此不能成寐,而烦渴欲饮耳。服余药未甚效。一夕夜将半,病者大呼曰:速请三舅爷来,切不可启门,启门则我魂必走出。三舅爷者,即其弟唐君悔生也。卧室辽隔,呼之不能闻,女仆私启门邀之,魂即随出,遍历厅堂廊庑,及平昔足未经行者,遇唐君趋至,魂坚执其辫,仍返房,见己身卧床上,唐君抚之,魂遂归附于身。问所寓目皆不爽,细考所见之女,乃运台聘室也,未成婚而卒,卒之时,嘱其父母,谓吴郎必显贵,我死须恳其血食我,而葬我于祖墓。运台服官后,未暇办,故为祟。运台谓余曰:君言有为祟者,考果验,真神人也。将何以慰之?余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公当迎柩厝墓,立位而祀之可也。运台依余言以行,然后服药有功,而病根永除矣。
核心病机:神不守舍,魂不归位
两案核心病机皆为“失魂”,即神志不能内守。
张振西案:因邻家失火受惊致病。惊则气乱,心神失守,故见“昏倦不寐”、“神不接”。
吴夫人案:病消渴而脉象“细数不伦”,且伴有神志症状。徐大椿敏锐地指出“此似祟脉”,其后揭示其病与亡魂作祟(文化心理因素)相关,导致“神不清爽”、夜不能寐。
诊疗思路:形神同治,心药并举
徐大椿的诊疗并未局限于药物,而是深入病家生活背景与文化信仰,采取多层次策略:
详察病源,重视情志与“祟因”
张案病起于“受惊”,吴案徐氏通过脉象与症状疑及“他故”(祟病),均体现其诊断中不忘情志与社会文化因素。
药物治疗:安神定志,扶正祛邪
张案:采用“煎方祛邪,丸散安神”的缓治策略,既祛深陷之风寒,又安受伤之神志,契合“不可用重剂”的病情。
吴案:在未解决“祟病”根源前,“服药未甚效”;待迎柩厝墓、立位祭祀后,“服药有功,而病根永除”,表明药物治疗需在心理社会问题解决的基础上方能显效。
心理与社会干预:解心结,安鬼神
张案:虽未直接描述心理疗法,但徐氏允以“半月之药”令其静养,实为创造神志渐复的环境。
吴案:徐氏明确指出“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建议迎柩厝墓、立位祭祀,从文化信仰层面解决患者心结,是治疗成功的关键。此案中的“魂随出”、“执辫返房”等描述,虽充满民俗色彩,实则反映了强烈心理暗示下的解离性体验,徐氏通过民俗方式予以化解。
疑难变证的处理:玉枕疽的诊治
张振西案后续所生“玉枕疽”,尤见徐大椿对外科危证的精准判断与救治能力:
预见险证:一见脑后瘰疬即惊曰“此玉枕疽也,大险之证”。
治法周全:“外提内托,诸法并用”,内服托毒外出之剂,外敷软坚消肿解毒之药。
急救得法:先以“护心药”防毒攻心,保证神志不昏,为救治成功的关键。
阐发医理:文末点明“凡病有留邪而无出路,必发肿毒”,指出此疽乃前病“留邪”无出路所致,体现了中医“给邪以出路”的核心治疗思想。
总结与启示
神志病的多元诊治:徐大椿治“失魂”,不仅治病之“形”(身体),更治其“神”(心理)。或用药安神,或依俗招魂,或解社会恩怨,体现了中医整体观与人性化的诊疗艺术。
文化信仰的医疗价值:在特定文化背景下,信仰与民俗可作为有效的心理治疗工具,医者需尊重并善加引导,而非简单斥为迷信。
“扶正”与“给邪出路”:无论是情志病还是外科疮疡,其治理皆重视正气存内,并设法引导病邪外出(或从汗、吐、下解,或从脓疮托出),此乃中医核心治则。
两案鲜明展示了徐大椿作为一代大医,不仅医术精湛,更能洞察人心、顺应文化,融生理-心理-社会因素于一炉,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深远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