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华中医
《洄溪医案·痰喘》解析
此案虽短,却极为深刻地揭示了临床决策中“原则”与“权变”、“医术”与“医道”之间的复杂关系,展现了徐大椿作为一代大医的魄力、担当与高超技艺。
对应原文:
《洄溪医案·痰喘》
痰喘
松江王孝贤夫人,素有血证,时发时止,发则微嗽,又因感冒变成痰喘,不能著枕,日夜俯几而坐,竟不能支持矣。是时有常州名医法丹书,调治无效,延余至。余曰:此小青龙证也。法曰:我固知之,但弱体而素有血证,麻桂等药可用乎?余曰:急则治标,若更喘数日,则立毙矣。且治其新病,愈后再治其本病可也。法曰:诚然。然病家焉能知之,治本病而死,死而无怨;如用麻桂而死,则不咎病本无治,而恨麻桂杀之矣。我乃行道之人,不能任其咎。君不以医名,我不与闻,君独任之可也。余曰:然。服之有害,我自当之,但求先生不阻之耳。遂与服。饮毕而气平就枕,终夕得安。然后以消痰润肺养阴开胃之方以次调之,体乃复旧。法翁颇有学识,并非时俗之医,然能知而不能行者。盖欲涉世行道,万一不中,则谤声随之。余则不欲以此求名,故毅然用之也。凡举世一有利害关心,即不能大行我志,天下事尽然,岂独医也哉。
雄按:风寒外束,饮邪内伏,动而为喘嗽者,不能舍小青龙为治。案中云感冒是感冒风寒,设非风寒之邪,麻桂不可擅用。读者宜有会心也。
一、病机分析与诊断决断
宿疾与新闻:患者素有“血证”( likely 指咳血、衄血等阴虚火旺或血热之证),本次病起于“感冒”,后转成“痰喘”,症见“不能著枕,日夜俯几而坐”,这是喘促危急的典型表现。
辨证:徐大椿断然指出“此小青龙证也”。小青龙汤(麻黄、桂枝、干姜、细辛等)是《伤寒论》中治疗“外寒内饮”的经典方剂。病机为:外有风寒束表,内有水饮(痰饮)停聚,外寒引动内饮,上逆迫肺,导致剧烈咳喘。
治疗矛盾:
治则需求:急需小青龙汤之类辛温发散、温化水饮的方剂来解表散寒、涤饮平喘。
体质禁忌:患者“素有血证”,多为阴虚或血热之体。而小青龙汤中的麻、桂、姜、辛等皆为辛温燥烈之品,极易助热动血,可能诱发或加重出血。
这正是临床上的两难境地,考验着医者的判断与胆识。
二、两位医者的抉择:知与行的鸿沟
案中另一位医生法丹书的形象塑造得极为真实,他代表了绝大多数“明智”但“谨慎”的医生。
法丹书:“能知而不能行”
知:他完全认同徐大椿的诊断(“我固知之”),明白这是小青龙汤证。
不行:但他不敢用药。原因并非医术不精,而是行医环境的顾虑:
医患关系:“治本病(血证)而死,死而无怨;如用麻桂而死,则不咎病本无治,而恨麻桂杀之矣。” 他指出病家会因治疗方式的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归因。
职业风险:“我乃行道之人,不能任其咎。” 作为职业医生,一次失误就可能声誉扫地,无法立足。
因此,他选择了规避风险,尽管这可能导致患者失去生机。这是一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明哲保身之道。
徐大椿:“毅然用之”
决策依据:“急则治其标”。在“喘数日则立毙”的生死关头,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先解决最危及生命的症状。
风险担当:“服之有害,我自当之”。他愿意独自承担用药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这种魄力源于对病机的绝对自信和救死扶伤的责任心。
全局规划:他并非蛮干,而是有全盘计划:“且治其新病,愈后再治其本病可也”。先用小青龙汤急救,待喘平之后,再“以消痰润肺养阴开胃之方以次调之”,治疗其血证的宿疾。这体现了“先攻后补,分段治疗”的清晰思路。
三、疗效与启示
结果证明徐大椿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饮毕而气平就枕,终夕得安”。一剂而缓解危局。
此案留给后人的启示远超一方一药:
“急则治标”是铁律:在生命危急关头,必须果断处理最紧急的问题,即使治疗手段可能带来某些副作用。两害相权取其轻。
医者需有担当:高超的医术需要强大的魄力来支撑。如果过分计较个人利害得失,瞻前顾后,往往会错失良机,贻误病情。徐大椿感慨:“凡举世一有利害关心,即不能大行我志,天下事尽然,岂独医也哉。” 这不仅是对医界的感叹,也是对整个人间世的洞察。
知行之难:法丹书并非庸医,而是“颇有学识”,他的顾虑在现实中真实且普遍。此案并非贬低法医,而是通过对比,凸显出在“知”与“行”之间跨越那一步所需的巨大勇气和担当。
王士雄(孟英)按语的重要性
王孟英的按语至关重要,起到了“画龙点睛,防人误读”的作用:
强调辨证前提:“案中云感冒是感冒风寒,设非风寒之邪,麻桂不可擅用。”
警示后人:他提醒读者,徐大椿之用麻桂,是基于“风寒外束,饮邪内伏”这一特定病机。绝不能将此案误解为“所有痰喘都可使用小青龙汤”,否则将酿成大祸。
总结:
《痰喘》一案,是一则关于临床决策学的经典教案。它告诉我们,真正的良医,不仅需要精湛的“医术”(如徐大椿精准的辨证),更需要一颗无私无畏的“仁心”和敢于承担的“侠气”。同时,也必须时刻谨守“辨证论治”的铁律,不可脱离具体病机而盲目套用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