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华中医
《洄溪医案·虫痛》解析
此篇通过两则颇为奇特的虫痛医案,展现了徐大椿对虫证深刻而独到的认识,其诊断之精准、治法之灵活、尤其是对虫证远期预后的洞察,远超同时代医家。
对应原文:
《洄溪医案·虫痛》
虫痛
苏州黄四房女,年十二,患腹痛,愈医愈甚。余偶至其家,昏厥一夕方苏,舌俱咬破,流血盈口,唇白而目犹直视,脉参错无常。余曰:此虫痛也。贯心则死,非煎药所能愈,合化虫丸与之,痛稍缓,忽复更痛,吐出虫二十余条,长者径尺,紫色,余长短不齐,淡红色,亦有白者,自此而大痛不复作,小痛未除,盖其窠未去也。复以杀虫之药,兼安胃补脾之方调之,而虫根遂绝。盖此证甚多,医者既不能知,惟认为寒与食,即以为虫,又无杀虫之方,在精力强旺者,久能自化;其不足者,变为丁奚、劳怯、痞臌等证,至死而人不能知,亦可哀也。余治此证不一,姑举其最剧者以明治法。
常州蒋公讳斌之孙,患心腹痛,上及于头,时作时止,医药罔效,向余求治。余曰此虫病也。以杀虫之药,虫即远避,或在周身皮肤之中,或在头中,按之如有蠕动往来之象。余用杀虫之药为末,调如糊,到处敷上,而以热物熨之,虫又逃之他处,随逃随敷,渐次平安,而根终不除,遂授方令归。越二年书来,云虫根终未尽,但不甚为害耳,此真奇疾也。
核心病机:虫扰气机,耗伤气血
虫证的基本病机是寄生虫寄居人体,扰乱脏腑气机,吮吸水谷精微,耗伤气血。徐大椿在案中更进一步指出,若虫积日久,可演变为各种虚损重证(“丁奚、劳怯、痞臌等证”),揭示了虫证与慢性虚损之间的内在联系。
分案解析与治法精要
一、黄姓女案:内服攻调,根治虫窠
此案病情凶险,徐大椿的诊治过程环环相扣。
辨证关键:患者腹痛剧烈至昏厥、咬破舌头、脉象“参错无常”。徐大椿根据这些纷乱而极端的症状,果断诊断为“虫痛”,并指出“贯心则死”的危险性。
治法与转折:
一诊:急则治标,攻虫止痛 – “合化虫丸与之”。化虫丸(常含铅粉、鹤虱、槟榔等)是强力驱虫药,旨在迅速杀灭、驱逐虫体。
疗效:服药后“痛稍缓,忽复更痛,吐出虫二十余条”。这是药力与虫体搏斗,虫体被驱出的反应。虫出后“大痛不复作”,证明主症已解。
深谋远虑:根治虫窠,防止复发
发现问题:“小痛未除”。徐大椿敏锐地意识到,这并非残余疼痛,而是“其窠未去也”,即虫卵或虫的巢穴(窠)尚未清除。
根本治法:“复以杀虫之药,兼安胃补脾之方调之”。他采用了攻补兼施的策略:
继续杀虫:清除残余虫卵,铲除病根。
安胃补脾:虫积必伤脾胃,通过健脾和胃来恢复身体正气,消除虫邪生存的内在环境,从而“虫根遂绝”。
学术警示:徐大椿借此案批评了当时医界的两种错误:一是“不能知”(诊断不出);二是“无杀虫之方”(缺乏有效治疗手段)。他指出虫证失治的可怕后果是变为各种慢性虚损病,至死不明原因(“至死而人不能知”),体现了他深刻的洞察力。
二、蒋斌孙案:奇疾外治,法随证变
此案更为奇特,展示了徐大椿面对罕见病证时超乎想象的创造力。
奇特的症状:虫痛不仅限于腹部,而且“上及于头”,虫邪似乎能在全身游走(“在周身皮肤之中,或在头中”),按之有蠕动感。
独创外治法:由于虫体“远避”内服药物,徐大椿采用了外敷加热熨的疗法:
方法:将杀虫药末调糊,在虫体蠕动的部位外敷,再用热物熨烫。
机理:药力透过皮肤毛孔渗透,热力则助药力深入,并迫使虫体移动。
策略:“随逃随敷”,虫逃到哪就敷到哪,步步为营,渐次平定。
实事求是的预后:此法虽能控制症状,但徐大椿坦诚“根终不除”。两年后患者反馈“虫根终未尽,但不甚为害耳”,说明此奇疾难以彻底根治,治疗目标转为带虫生存,减轻危害。这体现了他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医疗态度。
总结与启示
诊断需知常达变:虫痛并非只有腹痛,其症状可能千奇百怪(如昏厥、头痛、皮下蠕动)。医者需抓住“脉参错无常”、“时作时止”等特征性表现,拓宽诊断思路。
治疗需分层递进:
第一阶段:强力驱虫(化虫丸),解决主要矛盾。
第二阶段:攻补兼施(杀虫+健脾),清除余邪(虫窠),扶助正气,防止复发。此为根治的关键。
治法贵灵活创新:当内服无效时,应毫不犹豫地采用外治法等非常规手段(如药敷热熨)。徐大椿“随逃随敷”的战术,体现了其用药如用兵的灵活思维。
对虫证要有长远认识:徐大椿的重大贡献在于,他将虫证与一系列慢性消耗性疾病(丁奚——小儿疳积、劳怯——虚劳、痞臌——腹胀)联系起来,认为虫积是其后期的根本原因之一。这一认识极具前瞻性。
结语:
《虫痛》两案,一内治,一外治;一根治,一控制。充分展现了徐大椿面对不同病情时“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最高法则。他不仅是一位能治病的医生,更是一位能洞见疾病本质、敢于创新、并坦然接受医学局限性的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