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华中医
《洄溪医案·崩》解析
此案是徐大椿治疗妇科崩漏证的精彩范例,其核心在于精准辨析病机,批判当时滥用温补的时弊,并提出了与女性生理周期相结合的长期调治策略。
对应原文:
《洄溪医案·崩》
崩
徽州盐商汪姓,始富终贫,其夫人年四十六,以忧劳患崩证,服参附诸药而病益剧,延余治之。处以养血清火之剂,而病稍衰,盖此病本难除根也。越三年夫卒,欲往武林依其亲戚,过吴江求方,且泣曰:我遇先生而得生,今远去,病发必死耳。余为立长服方,且赠以应用丸散而去。阅十数年,郡中有洋客请治其室人,一白头老妪出拜,余惊问,曰:我即汪某妻也。服先生所赠方药,至五十二而崩证绝,今已六十余,强健逾昔,我婿迎我于此,病者即我女也。不但求治我女,必欲面谢,故相屈耳。盖崩证往往在五十岁以前天癸将绝之时,而冲任有火,不能摄纳,横决为害。至五十以后,天癸自绝,有不药而愈者,亦有气旺血热,过时而仍有此证者,当因时消息,总不外填阴补血之法。不知者以温热峻补,气愈旺而阴愈耗,祸不旋踵矣。此极易治之病,而往往不治,盖未能深考其理,而误杀之耳。
一、病机辨析:火扰冲任,非虚寒也
病因与误治:患者因“忧劳”患病。“忧”则气结化火,“劳”则耗伤阴血。此为本虚(阴血耗)标实(火邪扰)之证。前医不察,误用“参附诸药”等大温大补之品,导致“病益剧”。
误治机理:参、附性温热,能助火动血。患者本有火邪,温补药犹如火上浇油,使冲任之火更炽,逼迫血液妄行,故出血更甚。徐大椿一针见血地指出:“不知者以温热峻补,气愈旺而阴愈耗,祸不旋踵矣。”
二、正治之法:养血清火,因时消息
徐大椿的正确治法与方药:
治法:“处以养血清火之剂”。
方义:此治法包含两方面:
清火(治标):清除冲任、肝经的火热之邪,以遏制其迫血妄行之势。 likely 用丹皮、栀子、黄芩等。
养血清火(治本):滋补耗伤的阴血,使血能敛阳,火自能平。 likely 用生地、白芍、阿胶、当归等。
疗效:“病稍衰,盖此病本难除根也”。药证相符,故病情得以控制。但徐大椿也坦言此病“本难除根”,因其与患者的体质和年龄阶段密切相关,需要长期调理。
三、长期策略:赠方调养,契合天癸
此案最成功之处在于其长远规划:
立长服方:徐大椿并未满足于一时之效,而是为患者制定了可以长期服用的方剂(“长服方”),并赠以丸散,嘱其坚持服用。
契合生理:他深刻阐述了崩漏证与年龄的关系:“盖崩证往往在五十岁以前天癸将绝之时,而冲任有火,不能摄纳,横决为害。至五十以后,天癸自绝,有不药而愈者”。
病机:女子七七(49岁)左右,天癸将绝,肾气渐衰,阴阳失衡。若素体阴虚,则易致“冲任有火”,虚火扰动血海,导致封藏失职,发为崩漏。
自愈可能:待年至五十以后,天癸自然竭绝,血海不再充盈,崩漏的“病根”自然消失,故有“不药而愈”的可能。
最终结果:患者遵嘱服药,果然“至五十二而崩证绝”,并且身体“强健逾昔”,直至六十余岁仍很健康。这完全验证了徐大椿的理论预见和治疗方案的正确性。
四、案语精粹与警示
批判时弊:徐大椿痛心地将这种误治称为“误杀”。他指出,崩漏本是“极易治之病”,只因医者“未能深考其理”,盲目温补,导致悲剧频发。
治疗总则:“当因时消息,总不外填阴补血之法”。他强调治疗此类疾病应随时间、年龄变化而调整策略(“因时消息”),但核心大法永远离不开“填阴补血”(滋补阴液,填补营血),这是针对病本之法。
总结与启示
崩漏非尽属虚寒:此案彻底打破了“崩漏必虚寒”的思维定式。崩漏实证、热证、阴虚火旺证极为常见,切不可一见出血便盲目温补。
治病需有远见:徐大椿的成功,在于他将治疗与女性的生理周期(天癸)变化结合起来,制定了跨越数年的治疗和调养计划。治疗慢性病,尤其是妇科病,必须具备这种长远的战略眼光。
医者之责:徐大椿对患者高度负责,不仅治愈其病,还为其长远健康谋划,甚至赠药,终获“阅十数年”后患者登门拜谢的圆满结局,体现了其崇高的医德。
此案短小精悍,却涵盖了辨证、立法、用药、预后判断以及医患关系等多个层面,其“养血清火”与“因时消息”的思想,对今日中医妇科临床仍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