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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因脉治•卷首•论《内经》《金匮》阴虚阳虚症因各别治法不同》
<目录>卷首
<篇名>论《内经》《金匮》阴虚阳虚症因各别治法不同
属性:虚劳症,有虚而无火者,名虚寒;虚而有火者,名虚火。同一言虚,而虚寒、虚火,实分天壤。治虚寒之症,宜温补,忌滋阴;治虚火之症,宜滋阴,忌温补。然虚劳之症,后天有形致病者,易治;先天无形水火不足致病者,难治。治先天不足之症,要分别真阳虚、真阴虚。真阳不足者,阳虚无火也,当补阳,桂附八味丸、鹿角胶是也。真阴不足者,阴虚火旺也,当补阴,知柏八味丸、玄武胶是也。补先天不足,仲景但立桂附八味丸补阳,未立知柏八味丸心补阴。良以既立先天补火之法,则先天补水之法,便可一例而推,钱仲阳微露机关,而以八味肾气丸减去桂附,惟以六味丸平补肾水,以为滋阴治法。至丹溪则比例仲景之旨,而以黄柏、知母加入六味丸中,直与桂附八味丸旗鼓相对,补阳旺阴亏,肾水不足,得全仲景补阴制火之未备。夫人身阴阳水火,平等则生,偏旺则病,偏极则死。夫阳虚则阴偏旺,阴偏旺则阳愈虚,阳至绝,则独阴亦随之而绝矣。阴虚则阳偏旺,阳偏旺则阴愈虚,阴至绝,则孤阳亦随之而绝矣。然虚劳之症,到底阴虚者多,阳虚者少,故丹溪发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之论。而加意于滋阴大补丸主治,王节斋亦有误服参 必死之说,此言真阴不足,阴虚火旺,劳瘵喘咳之症,非言真阳不足虚寒无火之症也。若是虚寒之症,则黄柏、知母,岂能大补?服参 岂有必死之理?今有真阴不足,虚火之症,服滋阴则变虚寒,服温补又变虚火者;此阴水既竭,阳火亦虚,不耐滋阴之死症也。有真阳不足,虚寒之症,用温补则变虚火,服滋阴又变虚寒者;此阳火既竭,阴水亦亏,不耐温补死症也。有虚寒之症,服温补之药,不变虚火,到底虚寒而死者,此言阴无阳,独阴不长之死症也。又有虚火症,用滋阴到底,不变虚寒而死者,此独阳无阴,孤阳不生死症也。以上,言先天阴阳不足,水火偏胜之虚劳也。至后天损伤劳伤之症,则有脏腑诸条,精血气三者不同。然究其实,亦惟虚寒、虚火两条为要。虚而无火者,当用温补;虚而有火者,又当补虚清热。例如气虚无火,当用四君子汤、补中益气汤;若是气虚有火,立斋加栀子、牡丹皮。血虚无火,当用四物汤、当归补血汤;若是血虚有火,立斋加山栀、牡丹皮。故凡虚劳之症,既明气虚,又要细详气虚之有火无火;既明血虚,又要细详血虚之有火无火。血虚有火,人人知之矣;气虚有火,
人都忽之也。故治气虚无火者,当温补其气;若气虚有火,则补气药中,要加清凉。若血虚无火者,当补其血;若血虚有火者,则滋阴药中,又要清火。立两法加减,则精血气三者,调补平和之理尽矣。夫知柏天地煎,治精虚有火者;知柏归芍丸,治血虚有火者。古人用地骨皮散,治劳瘵骨蒸,亦因气虚有火耳,即《内经》云∶阴虚生内热,治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非言虚火是虚寒,可用温补者。东垣云∶虚火可补,参 之属。此言后天饮食劳倦虚阳发热之火,非言先天肾虚水少煎熬真阴之火也。《原病式》云∶肾虚者,水虚也。水虚,则火旺而煎熬真水,反用温补消津烁肺,则喘嗽声哑,自汗骨蒸而死矣。世人误认温热为补者,皆因错解《内经》“劳者温之”,“形不足者,温之以气”,误认温之二字为热之。
不知《内经》原文,言“形不足者,温之以气”,但言温润和养,以培元气,非言用温热之药。“精不足者,补之以味”,言用滋阴补其阴精,非言荤腥浓味也。至论失血之症,方书云∶气有生血之功,补血不如补气。此言阴络伤,血内溢,血虚无火之症,非言阳络伤,血外溢,血虚有火症。夫曰“阴络伤,血内溢”,言下泄下脱之血也;“阳络伤,血外溢”,上冲咳血、吐血、鼻衄、牙衄之血也。夫阴络所伤之血,阴分之血也,血去则火亦去,故血虚无火者也。阳络所伤之血,阳分之血也,血去则火愈旺,此血虚有火者也。故血脱益气之法,但可施之于阴络所伤无火之血,难施之于阳络所伤,血去火旺,劳瘵骨蒸,脉数内热之人也。此等关头,从来差误,惟立斋曾有阳络伤,血上冲,阴络伤,血下脱之发明。然后人未曾思精而熟得,若进思血之阴络阳络,但当分别有火无火,亦不必拘于上溢下脱。例如咳血吐血,上溢之血也,《金匮》有面色白,脉沉迟,内无热,阳虚不能摄血,古人用血脱益气,胃药收功者。又阳明大肠有火,而发肠红便血,下脱之血也,然有阳络之血,古人用黄柏、槐米以治者。总之,无论上溢下泄,惟以临症时,细审血去有火者,即为阳络所伤之血,但宜凉血养血;血去无火者,即为阴络所伤之血,仍可血脱益气。例如肝主藏血,又主施泄,肝经下血,同是阴经,又有分别,肝虚不能摄血,则用补肝敛肝之药;若怒动肝火,血得热而妄行下泄,则用凉血清火之药,明此两条,万无差误。
这篇《论<内经><金匮>阴虚阳虚症因各别治法不同》是《症因脉治》卷首中又一极其重要的论文,它集中阐述了秦之桢关于虚证辨证论治的核心思想,并对当时医界普遍存在的模糊认识和错误治法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与纠正。
以下是对该文的详细解析:
核心论点概述
秦之桢在此篇中力图建立一个清晰、精确的虚证辨证体系。他的核心论点是:必须严格区分“虚寒”(阳虚)与“虚火”(阴虚)这两种性质截然相反的虚证,其病因病机不同,治法也完全相反。 混淆二者,会导致“南辕北辙”的医疗错误。他进一步将这一原则贯彻到精、气、血等各种虚证以及血证的治疗中。
文章结构分析与核心内容
一、 确立总纲:虚证的根本二分法
文章开篇即点明主旨,确立了整个虚证辨证的最高原则:
虚寒(阳虚):虚而无火。治法:宜温补,忌滋阴。
虚火(阴虚):虚而有火。治法:宜滋阴,忌温补。
秦之桢强调,二者“实分天壤”,绝不可混。
二、 分层论述:先天不足与后天损伤
他将虚劳分为两大类,并分别论述:
先天不足:指无形的元气、真阴真阳亏损,难治。
真阳不足(阳虚无火):当补阳。代表方:桂附八味丸(金匮肾气丸)、鹿角胶。
真阴不足(阴虚火旺):当补阴。代表方:知柏八味丸(知柏地黄丸)、玄武胶(龟板胶)。
学术源流:他指出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只明确了补阳的桂附八味丸,而补阴之法是由钱乙(六味地黄丸)和朱丹溪(加入知母、黄柏)逐步发展完善的,从而补全了仲景学说。
后天损伤:指由饮食劳倦等导致的有形的精、气、血损伤,相对易治。
尽管症状涉及各脏腑,但归根结底,仍可归结为 “虚寒”与“虚火” 两条总纲。
三、 核心创新:提出“气虚有火”的辨证关键
这是秦之桢一个非常重要的临床创见,他批评世人都知道“血虚有火”,却常常忽略“气虚有火”。
气虚无火:温补。如四君子汤、补中益气汤。
气虚有火:在补气药中必须加入清凉之品(如栀子、牡丹皮)。他特别推崇薛己(薛立斋)的加减法。
同理于血虚:
血虚无火:补血。如四物汤、当归补血汤。
血虚有火:在滋阴补血药中必须加入清火之品。
结论:无论补精、补气、补血,都必须遵循“有火无火”这一原则进行加减,才能达到“调补平和”。
四、 批判时弊:纠正对经典理论的普遍误读
秦之桢针对当时盛行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有力驳斥:
误读朱丹溪“阳常有余,阴常不足”:
正解:丹溪此论是针对“真阴不足,阴虚火旺”的劳瘵症而言的。
批判:后人将其绝对化,误以为所有虚证都忌温补。却不知对于“真阳不足虚寒无火之症”,服用人参、黄芪是正当的,而用知母、黄柏反而有害。
误读李东垣“虚火可补”:
正解:东垣所言“虚火”,是特指“后天饮食劳倦”导致的“虚阳发热”(气虚发热),故用甘温的补中益气汤除热。
批判:后人误将此法则用于“先天肾虚水少”所致的“阴虚火旺”。对于后者,用参、芪等温补,无异于“消津烁肺”,会加重病情。
误读《内经》“劳者温之”、“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正解:这里的“温”,是“温润和养,以培元气”的意思,是温和的培育,而非“温热药”的“热”。
批判:世人错把“温之”理解为“热之”,导致对虚寒证滥用附子、肉桂等大热之药,或在不当的时候使用它们。
五、 临床应用:将二分法贯彻于血证治疗
这是全文理论联系实际的典范,秦之桢将其辨证原则完美应用于复杂的血证:
批判流行观点:驳斥“气有生血之功,补血不如补气”这一观点的片面性。
提出核心辨证要点:
阴络伤,血内溢:指便血、崩漏等下泄下脱之血。其特点是“血去则火亦去”,多为血虚无火。此类可用“血脱益气”之法(如独参汤)。
阳络伤,血外溢:指咳血、吐血、衄血等上冲外溢之血。其特点是“血去则火愈旺”,多为血虚有火。此类绝不可滥用温补益气,而应“凉血养血”。
打破机械教条:他进一步指出,不必僵化地认为“上溢就是热,下脱就是寒”。
举例1:咳血吐血(上溢)者,若见面白、脉迟、内无热,实为阳虚不摄,仍可益气。
举例2:肠风便血(下脱)者,若属大肠有火,则必须清热凉血(如用黄柏、槐米)。
最终准则:无论上溢下泄,临证时只需审明“血去之后,是有火还是无火”。有火凉养,无火温补。
总结与评价
构建了清晰的虚证辨证体系:秦之桢以“有无火邪”为唯一标准,将复杂的虚证提纲挈领地分为“虚寒”与“虚火”两大类,逻辑极其清晰,便于临床掌握。
纠正了重大的理论误读:他对丹溪、东垣学说以及《内经》**的精准解读,纠正了当时医界普遍存在的概念混淆和治法滥用,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提出了关键的临床创见:特别是对“气虚有火”的强调,完善了气虚的辨证,避免了补气助火的弊端。
体现了高超的临床智慧:在血证论述中,他既不脱离传统理论(阴络阳络),又不拘泥于表面现象(上溢下脱),始终抓住“病机本质”(有火无火)这一核心,展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
这篇文章是中医虚证理论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告诫每一位医者,面对“虚”证,决不能简单地“补”了事,必须像侦探一样,仔细甄别其内在的寒热属性,否则“补益”之药反而可能成为“毒药”。这种严谨的辨证精神,是中医临床的灵魂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