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6
中医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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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中医
中医治则是中医治疗疾病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临床治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医治则:
正治与反治
- 正治:又称逆治,是指采用与疾病的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以治疗的一种治疗原则。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相一致的病证。具体方法有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例如,对于感受寒邪所致的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流清涕等,用辛温解表药来治疗,就是寒者热之的应用。
- 反治:又称从治,是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不完全吻合的病证。具体方法有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比如,真寒假热证,即内有真寒而外见假热的证候,应用温热药来治疗,这就是热因热用。
治标与治本
- 缓则治本:指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的情况下,针对疾病本质进行治疗。如肺痨咳嗽,其本多为肺肾阴虚,故治疗不应用一般的止咳平喘药来治标,而应滋养肺肾之阴以治本。
- 急则治标:指在病情危急的情况下,先治其标证,后治其本病。如大出血患者,无论属于何种出血,均应采取紧急措施,先止血以治标,待血止后,再根据具体情况治其本病。
- 标本兼治:指标病本病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当标本兼治。如虚人感冒,素体气虚,反复外感,治宜益气解表,益气为治本,解表是治标,标本兼治。
扶正与祛邪
- 扶正:即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邪及康复能力。适用于各种虚证,即所谓 “虚则补之”。如用补气、养血、滋阴、温阳等方法治疗相应的气虚、血虚、阴虚、阳虚证。
- 祛邪:即祛除病邪,使邪去而正安。适用于各种实证,即所谓 “实则泻之”。如用发汗、涌吐、攻下、清热、消导等方法,祛除表邪、食积、瘀血等病邪。
- 扶正与祛邪兼用:适用于正虚邪实,但单纯扶正易留邪,单纯祛邪易伤正的虚实夹杂证。如气虚感冒,用益气解表的方法,既补气扶正以祛邪外出,又不使祛邪更伤正气。
调整阴阳
- 损其有余:适用于阴阳中任何一方偏盛有余的实证。“阳胜则热” 的实热证,宜用寒凉药物以清泻其偏盛之阳,即 “热者寒之”;“阴胜则寒” 的实寒证,宜用温热药物以温散其偏盛之阴,即 “寒者热之”。
- 补其不足:适用于阴阳偏衰,即阴虚、阳虚或阴阳两虚证。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一般不能用寒凉药直折其热,须用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的方法,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又称 “阳病治阴”。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者,属虚寒证,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须用 “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的方法,即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阴盛,又称 “阴病治阳”。
调理气血
- 调气:气病的治疗原则有气虚则补,气滞则疏,气陷则升,气逆则降,气脱则固,气闭则开等。如肺气不足,可用补肺益气的方法;肝气郁结,当用疏肝理气之法。
- 理血:血病的治疗原则有血虚则补,血瘀则行,血寒则温,血热则清等。如血虚证,常用补血药物如熟地、当归等;血瘀证,常用活血化瘀药如桃仁、红花等。
- 气血同治:由于气血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为用,故临床上气血同病的情况很多,常需气血同治。如气虚血瘀证,治宜益气活血;气滞血瘀证,治宜理气活血化瘀等。
调理脏腑
- 调整脏腑功能:根据脏腑的生理功能和病理特点,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以纠正脏腑功能的失调。如肺失宣降,出现咳嗽、气喘等症状,可采用宣肺、降肺等方法来恢复肺的宣发和肃降功能。
- 调整脏腑之间的关系:人体各脏腑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当脏腑之间的关系失调时,应根据五行生克乘侮规律和脏腑的表里关系等进行调整。如肝木乘脾土,出现肝脾不调证,治疗时既要疏肝理气,又要健脾和胃。
- 顺应脏腑的生理特性:如脾喜燥恶湿,胃喜润恶燥,治疗脾胃病时,应注意用药避免过于滋腻或过于温燥,以顺应脾胃的生理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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